运达股份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2月4日收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要求及股东大会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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