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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立法會議員守則》(《守則》)設有就議員不當行為的投訴機制,由「立法會監察委員會」調查和決定處分。《守則》列出5類處分方式,按嚴重程度可書面警告、當面訓誡、藉議案作訓誡或譴責,最嚴重可停職,但沒有列明準則。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昨日表示,將由監察委員會調查和審視證據後,判斷不當行為的嚴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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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angf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