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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過去曾透過成立全資持有公司推動不同計劃,包括近年的港投公司,及早年曾惹爭議的數碼港。有別於其他法定機構,數碼港及港投均非根據特定法例設立,防止利益衝突及企業管治規定相對寬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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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angf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