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報專訊】2012年南丫海難發生13年,死因庭昨日裁定39名遇難者遭誤殺,屬非法被殺(killed unlawfully)。裁判官周慧珠說,「南丫四號」兩艙通道不設「水密門」,惟當年建船無明文規定艙壁須使用水密設計,認為南丫四號的設計符合法例,「不能因為後續人命傷亡,而否定當年的設計選擇」。裁判官亦裁定財利船廠董事羅愕瑩作供誠實可靠,他刻意採用非水密設計,不涉疏忽或遺漏。裁判官今早繼續宣讀判決,預料聚焦海事處驗船、「海泰號」金屬片等餘下5個議題。遺屬之一梁淑玲稱昨日「聽的結論是無人有問題、無人有錯……我是極度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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